2月12日下午
台州市举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车洁琼
主持新闻发布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马美莉
介绍最新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疫情基本情况2月11日0时-24时,我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截至2月11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今日治愈出院8例,截至今日下午15时,累计治愈出院46例。
到目前为止,全市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疫情分析报告从近期疫情走势来看,我市新增确诊病例呈下降态势,2月份以来均为个位数,且出院病例不断增加,特别2月8日、2月10日以及今天,出院人数都达到8人,可以说,我市疫情已总体进入趋稳阶段。路桥自2月份以来连续11天没有新增病例,临海、三门、集聚区也连续7天没有新增病例。近三天来,除温岭以外,全市各地新增确诊病例均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上数据表明,我市疫情防控效果正在不断显现,但受复工潮影响,输入性压力仍然较大,形势依然严峻。从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来看,当前防控重点已从阻断重点地区传染源输入向阻断重点人群在本地扩散转变,防控策略从全市统一防控向区域分类防控转变,医疗救治从以治为主向防治并重转变,工作重心也从集中精力防控疫情向既抓好防控疫情又保障经济运行转变,工作方式从紧急性应对向机制化规范化运作转变。
针对上述特点,近期我市防控主要是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疫情防控: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继续实行严格管控,确保应排尽排、不漏一人。落实更加严格的“集中硬隔离+居家隔离硬管控”措施,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确保不发生失管脱管情况。强化医疗救治,进一步规范流程,加强对患者的早期识别和集中隔离治疗,着力完善治疗方案,注重中西医结合,努力提高治愈率。全市累计确诊例,治愈46例,占比为32.17%。对所有确诊病例实行集中收治,配足医疗救治力量,落实一例一专班一专家一方案,对重症病例,及时组织省市专家集中会诊。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覆盖全市域的“互联网+”线上诊疗网络,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接受专家专业指导。积极做好医疗救援工作,先后派出四批次共63名医护人员全力支援湖北、武汉等地医疗救治工作。
二是抓复工复产:近期,市里接连出台了“惠企20条”、“台州10条”以及相关复工复产通知和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安全有序、梯度推进、全程管控、全力支持”的总方针,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和各项惠企政策的落实落地。
实施分批分类复工,建立“一企业一专案一专班”,统筹做好复工复产预案制定、隔离场所准备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各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对接诉求,在保安全的前提下稳企业、稳生产,全力推动援企惠企政策落地。同时,积极组织生产资料,打开销售渠道,为生产复工创造条件。
另外,为进一步推进依法防控,市中院于昨天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将依法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各种犯罪行为,如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妨害病情防治、妨害公务等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以及暴力伤医犯罪、制假售假犯罪、非法经营犯罪等,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广大市民朋友们,尽管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而有丝毫的麻痹和放松,作为人口流动大市,我市下阶段的防控任务依然艰巨,重点区域疫情防扩散的潜在风险依然存在,防输入的管控压力依然没有减轻。希望我们全市上下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全民动员、全力以赴,全面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答记者问
记者提问1.我市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能否请市人社局陈局长介绍一下相关背景和政策内容?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陈敦庸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年全市城镇职工为万人,其中市外84万人(湖北籍6.5万人)。从当前进行的全市规上企业用工的排查摸底情况看,受疫情影响,当前我市规上企业员工预计能按时返工的比例仅为45%,其中目前已在岗的仅4.1%,远达不到企业全面恢复生产所需。特别是占员工总数55%左右的外省市员工,受疫情影响,预计将有70%的人员无法按时返工。
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强复工后的用工保障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就相关用工保障问题进行了研究,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台防指〔〕25号),从畅通返台渠道、加强稳岗扶持、加大招聘力度和支持技能提升等四个方面,明确了十项政策举措(简称“台州市用工保障10条”),预计将落实企业支持资金14亿元左右,加强了特殊时期对企业用工服务的力度。下面,我向各位媒体朋友简单介绍一下该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企业员工返台支持。
鼓励企业通过包车或相互拼车等方式,接返来源地相对集中地区的员工。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对接返产生的交通费用,将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三分之二补助。
二、加强稳岗扶持。
一方面,我们将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和社保费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或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的50%,具体按上级有关精神另行制定。另一方面,积极鼓励企业对因疫情原因延迟返岗的职工和高层次人才予以“留岗留薪”,对停产停业期间的员工发放工资或一定的生活费补贴,以留住职工和人才。对此,政府也将给予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或人才薪资待遇20%比例的补助。
三、加强企业招聘力度。
▲加强各类人员来我市企业就业的吸引力。实行企业招工补助和就业补助,来台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我们直接给予元/人的补贴。同时对企业签约的新员工,因疫情不能及时到岗的,未到岗期间鼓励企业每月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并由当地政府对企业支出费用予以50%、最高不超过元/人/月的补贴。对到我市非公企业初次就业的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政策期间就业补贴在原来基础上上浮20%。
▲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为我市民营企业一次引进职工5人以上,并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元—元/人补贴。一次引进20人以上的,按照上述标准给予两倍补贴。
▲鼓励区域劳务协作。对企业在我市对口地区、山海协作地区和省内欠发达地区吸纳劳动力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元—元/人的就业补助。
四、加强企业开展员工技能提升培训支持。
对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在岗培训,政策执行期间将培训补贴从70%提升为90%,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补贴标准由每人元提高到每人元。并且对在停工期间组织参加的线上培训机构(平台)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同样纳入补贴范围。
记者提问2.请问,人社部门在贯彻落实“台州市用工保障10条”及做好下一阶段的企业用工服务方面,有哪些工作举措和计划?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陈敦庸:
针对企业正常复工复产后可能面临的“用工难、招工难”问题,我们将按照“保存量、促增量”的思路做好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
在“保存量”上
全力做好三方面
一是优先安排中高层管理人员、研发人员、高技能人才返岗,并做好服务工作。
二是做好员工的有序返岗。对市外员工,提醒用人单位及时调查员工返乡情况、健康状况和返岗意愿,通报开复工时间。刚才也说了,对来源地相对集中的职工,鼓励派专人专车接返。
三是关心关爱员工,做到以情留人。对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指导企业通过发送慰问短信、公告、慰问信等形式,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对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返回或要求暂时不得返岗的企业员工留岗留薪,并做好解释工作,协商做好调休,按规定要求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在“促增量”上
全力做好四方面
一是加强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将通过前期建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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