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燃气用户:
根据《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顺价调整我县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安发改发[]号)及《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我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通知》(安发改发[]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公司供气区域内燃气用户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调整范围:安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安岳县顺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区域所有管道燃气用户。
二、调整后居民阶梯用气价格:
单位:元/立方米销售范围
第一阶梯0-立方米/年.户(含立方米/年.户)
第二阶梯-立方米/年.户(含立方米/年.户)
第三阶梯立方米/年.户以上
县城
2.22
2.66
3.33
通贤、永清
2.27
2.72
3.40
其余乡镇及农村
2.37
2.84
3.56
注:1、对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农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从事旅游经营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及低保、五保对象的用气价格按所在区域第一档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
2、其余乡镇:石桥铺、永顺、人和、长河、姚市、云峰、团结、偏岩、思贤、坪河、高升、乾龙、横庙等乡镇。
三、调整后非居民用气价格:
单位:元/立方米
销售范围
调整前气价
(元/立方米)
调整后气价
(元/立方米)
工业用气
2.80
2.32
商业用气
3.59
2.62
四、执行时间:
上述价格从年4月抄表气量起执行。
▍来源:川媒汇、安岳华润
▍版权归属原作者,如侵权联速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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