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年第1号)
年2月17日20时30分,我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通过核酸检测并经包头市疾控中心复核呈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医院隔离治疗。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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