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董柳新冠肺炎全球确诊病例已超过百万。在全球抗疫的关键时刻,在人类面对前所未有公共卫生挑战的十字路口,病毒污名化现象在个别场域不时出现,围绕病毒而起的跨国诉讼沸沸扬扬。如何撇开迷雾,看到纷繁复杂国际现象背后的法律曲直?在参与抗疫国际合作过程中,中国企业应注意哪些可能的法律风险?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专访了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国家高端智库)所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肖永平。驳斥病毒污名化的有效武器是世卫组织的病毒命名准则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西方个别政客和驻华大使馆官方微博近日使用了将新冠肺炎病毒与中国或中国特定地域结合起来命名的名称。在病毒来源未确定的情况下,我国相关主体能否通过向有关国家起诉、索赔得到“正名”?肖永平:既然病毒来源尚未确定,所谓专业人做专业事,应该让科学家去确定病毒的来源。西方少数政客上述做法的目的是为了转移民众批评国内抗疫不力的注意力,同时污名化中国。我国目前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述问题,可能引起其国内民众和国际社会的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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