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骨肉瘤临床路径标准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肢体骨肉瘤(ICD-10:C40)。
诊断依据
根据《外科学(下册)》(8年制和7年制临床医学专用教材,陈孝平,人民卫生出版社,年),《骨与软组织肿瘤学》(徐万鹏,人民卫生出版社,年)。
1.病史:局部疼痛和/或软组织肿块。
2.体征:可有患处皮温升高、浅静脉怒张、压痛、包块,有的出现相邻关节活动受限。
3.X线片:肢体骨破坏、边界不清、溶骨或有成骨,常有软组织包块,可见Codman三角、日光射线征,有的出现病理性骨折。
4.CT和MRI:清晰显示骨皮质破坏情况和髓腔内肿瘤浸润范围,胸部CT早期发现有无肺转移。
5.ECT(全身骨扫描):病灶处核素异常浓聚,同时排除多发骨肉瘤的可能。
6.实验室检查:可有血清碱性磷酸酶(AKP)和乳酸脱氢酶(LDH)升高。
7.病理检查可明确诊断。
治疗方案选择依据
根据《外科学(下册)》(8年制和7年制临床医学专用教材,陈孝平,人民卫生出版社,年),《骨与软组织肿瘤学》(徐万鹏,人民卫生出版社,年)。
1.手术:应该行肿瘤广泛切除术。包括保肢和截肢。
2.化疗:常用药物有顺铂、阿霉素、异环磷酰胺、大剂量甲氨蝶呤。
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肢体骨肉瘤疾病编码(ICD-10:C40)。
2.应该排除多发骨肉瘤和有肺转移的骨肉瘤。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型、血糖、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心电图
(4)局部X线片、增强CT或MRI。
(5)胸部X线片或胸部CT、ECT。
(6)穿刺活检。
治疗方案及药物选择
1.新辅助化疗(术前化疗):采用单药序贯治疗,每2~3周为一个周期,共4个周期。
常用药物及剂量:①顺铂mg/m2;②阿霉素30mg/m2(连续3天);③异环磷酰胺3g/m2(连续5天);④大剂量甲氨蝶呤8~12g/m2。
2.手术:应该行广泛切除术。手术方式:⑴截肢;⑵保肢。
保肢的条件:①IIA期肿瘤。②术前化疗有效的IIB期肿瘤。③下肢重要血管神经未受侵。④软组织条件好,术后可良好覆盖假体。⑤预计保留肢体功能优于义肢。
保肢的常用方法有:①人工假体置换。②肿瘤骨灭活再植。
3.术后辅助化疗:药物及剂量同新辅助化疗,共12个周期。
出院标准
1.手术后伤口愈合。
2.化疗完成,化疗间歇期。
标准住院日
1.手术21天。
2.化疗3-5天。
肢体骨肉瘤临床路径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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