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卫健委网站
关于印发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卫明电〔〕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按照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关要求,为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研究制定了《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年12月9日
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开展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的通知》(国卫明电〔〕号),对老年人(65岁及以上,下同)合并基础性疾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调查并分类登记。现就做好已登记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开展健康服务的原则
坚持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患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分为三个类别:重点人群(高风险)、次重点人群(中风险)、一般人群(低风险),分别用红、黄、绿色进行标记,颜色不同,服务内容不同。
二、开展分类分级服务
(一)一级服务。
1.服务人群。一般人群(低风险,绿色标记)。
2.服务内容。
(1)社区(村)负责动员、宣传,对未完成加强免疫的,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接种条件的,引导其尽快接种。
(2)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的作用,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3)提供新冠肺炎相关咨询服务。社区(村)通过小喇叭、一封信、 辑丨李 漫
校 对丨孙希雨
校 审丨孙小千
值班编委丨钟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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